湘潭市消防救援部门通报两例行政处罚案 2024-11-20 07:04
以案释法 督改火患
湘潭市消防救援部门通报两例行政处罚案
湘潭在线11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涛)11月19日,湘潭市消防救援部门以案释法,对岳塘区芙蓉祥龙湾大酒店和雨湖区姜畲泉塘子幼儿园两例行政处罚案的相关情况作出通报,警钟长鸣,旨在督促各地认真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各项重点工作。
5月,消防监督员进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岳塘区芙蓉祥龙湾大酒店二楼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未按要求设置排烟设施,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经调查后,消防部门于7月对该酒店作出行政处罚。鉴于该单位认识到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主动停止营业并立即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并办理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消防部门决定合并执行责令停止营业(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已整改消除,不予执行)并处罚款4700元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5月,雨湖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拆窗破网”专项行动时发现,雨湖区姜畲泉塘子幼儿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其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消防部门责令该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并对以上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实施行政处罚,并及时督促、指导该单位立即整改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6月,该幼儿园已向当地消防部门递交书面整改报告。经核实,之前存在的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符合“主动消除或者减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适用减轻处罚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消防部门对该幼儿园作出罚款17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