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交警城东大队持续开展宣传活动 扩大“122”影响力度

通讯员 王毅哲

泰安交警城东大队持续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迅速组织人员结合辖区工作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主动对接学校、志愿者大力宣传出行常识,大队还积极联合农机局对过往车辆开展农机知识宣传,不断增强辖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营造“人人知法律、人人守法律”的良好氛围。

城东大队积极配合泰山区农机管理局在S237省道对过往车辆及人员宣传农机安全知识,进一步筑牢农机车辆安全防线。一是积极联合,加强管控。大队主动联系辖区农机部门进一步加大协作力度,结合辖区特点,认真研究分析本辖区农用车、拖拉机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合理、措施到位,确保联合执法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联合整治,注重效果。大队联合泰山区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开展整治行动,采取定点设卡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从严查处农机涉牌涉证、超载、人货混装、非法载客、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和纠正逃检漏检、未粘贴反光标识、拖车无刹车尾灯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留隐患,形成达到处罚一起,教育震慑一片的目的,切实消除农村交通安全隐患。三是严格执法,文明执勤。在整治活动中,执勤民警严格依法办事,始终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让农用车、拖拉机驾驶人切实认识到安全驾驶的性,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自觉做到守法驾驶、文明驾驶。同时,认真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执勤规范,确保民警自身安全。

城东大队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与学生们一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宣传劝导。大队宣传人员联合学生们一起对过往的车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纠违,对其交通违法危害进行面对面讲解,并现场示范和强调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正确佩戴头盔的重要安全防护作用。二是持续深化“知危险、会避险”宣传活动。活动中,大队宣传人员到学校给在校学生们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要求每一名学生都要做到“知危险、会避险”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引发学生们的思考并加强记忆,进一步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号召同学们不仅要做交通参与者,更要做交通倡议者,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带动更多的人加入到“倡导文明交通,摒弃交通陋习”的队伍中。三是形成长效机制。大队开展多次形式多样开展 “知危险 会避险”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出行安全常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学生、家长、教师及接送学生等人员的安全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一是开展志愿宣传活动。大队联合志愿者在辖区重要路段开展集中宣传劝导,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纠违,并借助“头盔佩戴宣导点”,通过让驾驶员观看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视频,详细讲解电动车交通违法所带来的严重危害,呼吁广大电动车骑乘人员出行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自觉规范交通行为,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秩序。二是路面执法普法规。路面执勤执法的同时,主动向车辆驾驶人耐心讲解交通事故预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重要意义,同时警示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努力提高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三是宣传点位全覆盖。设立并推广路面“一盔一带宣传劝导学习点”,从城区到城乡结合处,再由城乡结合处到农村,逐层扩展,提醒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电动车违法行为带来的交通隐患和严重危害,进一步向群众宣讲不带安全头盔的危害性,督促群众自觉养成佩戴头盔的好习惯,自觉规范佩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出行环境。

城东大队将持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开展,充分发挥阵地宣传作用,推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常态化”,不断将交通安全宣传融入到日常巡逻执勤中,在常抓不懈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真正使交通安全意识扎进群众心里,装进群众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