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定房 以房定地 我市出台政策优化商品房供应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日前,我市出台相关政策持续优化商品房供应。
严控新增商品房供应。坚持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优化商业办公用地和住宅用地的规模、布局和结构。完善商品住宅供应调节机制,根据全市商品住宅库存情况及时调整供地政策,促进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保持在合理区间。如消化周期超过36个月,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直至消化周期降至36个月以下;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至36个月,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包括竣工和收回)动态确定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
优化存量土地和商品房供应。支持利用专项债券等政策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对已收回的土地,若市场确有需求的,可优化调整规划条件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实现精准投放。支持已批未建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指标的情况下,结合市场需求优化调整商业兼容比例、户型结构、房屋套数等相关指标,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阶段进行修改,原规划条件及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作调整。
加大高品质改善型商品住房供应。加快建成一批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改善型住宅,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第四代住宅。进一步优化总平面布局、单体设计、公共配套等多方面住房规划设计要求,优化户外公共配套设施的计容规则,灵活确定户内阳台空间的面积比例,有效提高住宅户内实际使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