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制止餐饮浪费 十堰5家酒店受罚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叶旭升 通讯员 顾乙宁)商家不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没在就餐区醒目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5起餐饮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11月20日,竹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随机查餐厅”行动时,对一家餐饮酒店进行检查,发现酒店宴会厅有两桌宴席剩菜剩饭较多,当事人未尽到主动提醒消费者防止餐饮浪费的义务。

11月26日,房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家餐饮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

11月26日,竹溪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家饭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

7月24日,丹江口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家宾馆餐饮部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标牌,且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10月28日,郧西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一家大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标牌,且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这些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