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检察1件事例入选全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优秀事例

鲁网12月30日讯(记者 魏萱 通讯员 常洪波 刘丹)近日,山东省检察院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优秀案例、事例和品牌的通知》,评选产生10件优秀案例、5件优秀事例、5个优秀品牌。其中,山东三级检察机关“强化‘笑气’综合治理,促推‘笑气’监管上升为地方立法”事例入选。

烟台、龙口两级检察机关在一体化办理涉未成年人有组织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笑气”成瘾性物质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问题,在山东省检察院指导下,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组建“青未了”一体化办案团队,发挥未成年人综合履职优势,强化综合治理,促推“笑气”监管上升为地方立法。

下一步,烟台检察机关将积极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始终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司法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发挥业务主导作用,切实以检察履职促进检察监督质效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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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