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全力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鲁网1月3日讯今年以来,枣庄市市中区司法局始终把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创新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作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立体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大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多措并举,筑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思想防线。一是完善法校协作平台。遴选政治素质高、品德优秀、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政法干警和执业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113名,充实到全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人才库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受教育学生1.8万余人次。二是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学的渗透作用,组织开展开学第一堂法治课、预防校园欺凌等专题宣讲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常识,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遵纪守法习惯,增强法律素质。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活动90余场次,发放宣传折页超过2万份。三是增强普法宣传吸引力。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通过动漫、微视频、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先后在齐村司法所、永安司法所建立预防犯罪警示教育展室,在齐村镇赵庄村打造全区首个妇女儿童法治文化阵地——“小红伞”法治文化主题园,切实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渗透力。
完善机制,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案件,简化程序,优先受理,全程跟踪监督回访,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对行动不便等有困难的未成年人,提供“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二是强化部门联动。主动与公安、检察、法院取得联系,并就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制,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完善监督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案件,由指派的律师全面了解案情,认真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动因,加强调查取证,详细剖析犯罪过程,依法提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意见,提升辩护质量和效果。今年以来,全区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53件,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四是撑起维权“小红伞”。坚持弘扬发展“枫桥经验”,联合区妇联构建了以妇联“温馨驿站”为龙头,司法所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为中枢,村(居)妇女之家为延伸的“全链条”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网格,打造了妇女儿童维权“小红伞”品牌。五是成立维权工作站。在枣庄三中成立全区首家“法护朝阳”青少年维权工作站,切实做好青少年法律服务保障工作,着力解决青少年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加强对青少年的全面综合保护。
分类施矫,创新未成年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一是设置未成年人矫正专职人员。建立由家庭、村(居)、学校、司法所及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员组成矫正小组,司法所指定专人专职负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一对一”帮教活动。落实好“一人一档”、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完善等制度,实施分类存档管理。二是落实未成年矫正对象保护机制。多方走访,充分了解掌握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主客观因素,严谨社会调查评估,向委托机关依法出具客观公正的调查评估结果,确保“审”“矫”工作规范有序衔接。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结合未成年矫正对象身心特点,制定差别化、个性化的矫正方案,注重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隐私。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帮扶。推行“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的帮教管理模式,创新开展“学传统文化 树正确三观”专题讲座2次、组织参观“刘少奇在鲁南纪念园”红色教育基地1次、参与“语通意达 明志立愿 ”专题心理辅导2次,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正视错误,打开心结,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心健康发展。(通讯员 蔡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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