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评男孩电梯猥亵女孩:行政拘留的处罚是否过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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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14岁男孩电梯内捂住7岁小女孩嘴巴并将其抱走”一事,引发热议。11月4日,江西乐平警方发布通报,涉事男孩的行为构成猥亵他人,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处罚已出,讨论还在。有声音追问:行政拘留的处罚是否过轻?又能否执行?从警方的处理来看,行政拘留的处罚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律师指出,依据我国刑法,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时才会被追刑责。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依据易解,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更要答。此事引发巨大关注的背后,是公众对于低龄化犯罪的担忧和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注。面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暴力等行为,一方面要依法惩处,用代价敲响警钟。更重要的,是要加强预防和治理,立足源头织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护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制定专门矫治教育规定。
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关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任何一方都不是“旁观者”。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矫治并重,推动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综合矫治体系,以法为盾、多管齐下,不让罪错未成年人越走越远,为孩子们撑起法治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