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两青年相约去“炸鱼”,一人被炸死,一人手被炸伤
大皖新闻讯 河南省商丘市两名青年相约去河边用炸药“炸鱼”,结果一人被当场炸死,一人的手指被炸掉。11月6日,死者的舅舅赵红巷向大皖新闻记者提供了相关视频,称当地警方正在积极调查处理此事。
11月6日,赵红巷给大皖新闻记者发来当地村民拍的视频。视频中,一个男青年双膝跪地痛哭,不停用右手打自己的脸,该男子左手血肉模糊。在跪地男子的身前地上,一个男子躺在地上,头部血肉模糊。
赵红巷告诉大皖新闻记者:死者是他的外甥,名叫刘青山。与他一同炸鱼的青年叫刘永振。爆炸发生地位于商丘市睢阳区坞墙镇陈楼村耿刘庄东北地河边。10月30日下午,刘永振携带钓鱼竿和不明爆炸物去找刘青山一起去河边“炸鱼”,刘永振让刘青山燃放,导致刘青山炸到头部,当场死亡,刘永振左手几根手指被炸断。
赵红巷说,爆炸物可能是“大炮”,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搞来的,“他用网兜子掂的炮来找俺孩子”,刘永振连续几年销售烟花爆竹。李先生说,事发当天,他赶到现场时,警察还没到,他看到现场地上有快递包装袋的碎屑。
当地群众李先生给大皖新闻记者发来视频,视频中,一群人在谈论回忆当时的情景。死者父亲说,当天,刘永振用网兜掂着炮来找他家孩子炸鱼,并把电瓶车放在死者爷爷家里。两人原本准备在另外一个地方炸鱼,因为当时人多,所以就选择了这个偏僻河边,结果就出事了。
11月6日,大皖新闻记者致电睢阳区公安局坞墙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案件正在调查中,他当天准备把事故双方家长约到派出所,为双方就善后问题进行调解。事故爆炸原因及爆炸物究竟是啥,目前不便透露。
11月6日中午,当天,在派出所的调解下,双方家属来到坞墙派出所协商赔偿善后事宜,派出所调解员称让律师起草赔偿金额及相关和解条款。
大皖新闻记者 张洪金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