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家踹妻子一脚,被警方罚款200元,网友热议
12月15日,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在镜湖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一起行政处罚案件。记者注意到,违法行为人与受害人系夫妻关系。
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2024年11月3日上午9时许,违法行为人在位于伊顿津桥小区家中,和妻子刘某因琐事发生争执时,违法行为人踹了刘某一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程某某予以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为12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此有网友评论,处罚是不是太轻?
——处罚太轻了吧?才罚二百,男人对老婆动手,对女人伤害很大的,法律应该对这种行为零容忍!
——这么轻的处罚简直是隔靴搔痒,家庭暴力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得严惩不贷!得让施暴者知道疼,才能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啊。
有网友认为,如果心疼钱的话,看罚钱会不会有效果。
——夫妻吵架,为他人创造经济收入。
——自己家的钱给别人了。
——这个处罚好,一家子罚款看心不心疼。
也有网友觉得,有点不对劲。
——罚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女的挨了一脚,还出了一半钱。
来源 | 新闻晨报综合澎湃新闻、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