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摊”后,提升居住品质准备好了吗?-中国吉林网

多年来备受关注的商品房公摊面积问题,近期出现了新变化。12月以来,湖南省衡阳市、河北省张家口市先后宣布,“取消公摊”或逐步推进“取消公摊”。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取消公摊面积,意味着未来将能实现购房“所购即所得”,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纠纷,促进商品房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

当前多地提出的“取消公摊”,主要是在住房销售环节“取消公摊”或“调整为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更早的时候,肇庆市、合肥市、湘潭市等都提出逐步“取消公摊”;而包括广州、杭州、长沙和厦门等地在内的城市虽然未明确取消公摊,但也通过放宽对赠送面积限制、优化阳台等方式提高实际得房率。

公摊面积制度在我国实施已久。2001年实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了商品房建筑面积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所谓公摊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其实,所谓“取消公摊”,其核心不是说不要公摊,而是公摊是不是要计价。道理在于:楼梯、电梯的数量包括社区的活动空间等等,是决定了这套房子的居住体验感,不可能没有公摊的。

公众的焦虑在于,在卖房的过程中,开发商违规分摊公摊,样板间和实际中交付远远不一样。由于不透明的计入方式和含糊的合同条款,公摊面积成了一笔“糊涂账”,购房者可以说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由此衍生出了物业费、取暖费收取等纠纷,损害购房者权益。这也是 “取消公摊计价”的呼声越来越高的原因所在。

所谓“取消公摊”,对购房者来说,意味着未来将能实现购房“所购即所得”。对市场来说,实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购房信心,加速刚性和改善型购房需求的释放,助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取消公摊”,也并非一了百了的万全之策。应该认识到,取消公摊面积可能会带来的问题。比如,不少人担心,取消公摊之后房价是否会上涨?小区品质是否会下降?还有,原有承担公摊面积的购房者的利益怎么办?这需要政府和开发商积极参与解决问题,尤其需要公众的参与意见,努力寻求一种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解决方案。其中,至关重要的是,必须增加公摊面积的透明度,防范其变为房企项目营销的噱头,人们期待着“取消公摊”后,尽快形成房地产市场新的行规,重塑业态形象,建好房子,提升居住品质,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久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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