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超千家经营单位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 2025-01-16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进一步推进放心消费行动,共创放心消费环境,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市有1000多家经营单位主动作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让消费者安全消费、放心消费、满意消费。1月16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单位最新名单,包括福建省德化县谦道陶瓷有限公司等1023家经营单位。

据介绍,承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的经营单位覆盖泉州全市大型零售商超、品牌连锁企业、厂商直营店、旅游景区等。大部分经营单位承诺七天内凭购物票据可无理由退货,可退货商品范围参照线上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也有许多家居、建材经营单位承诺一个月内凭借商场统一收银、销售合同、缴纳凭证可无理退非定制类、进口类产品;还有一家新鲜水果店则承诺48小时内凭购物小票可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可关注商铺醒目位置的明示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标识,便可安心购物,按经营单位承诺享受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服务。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和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无理由退货不是“无底线无条件退货”,退货时,应提供退货凭证,并确保退货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消费者还应注意,对不在承诺无理由退货范围内的商品,如定制类、生鲜易腐类商品等,无法享受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