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白酒应该注意什么?(海关答疑)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年01月18日
第 05 版)
天津海关:
我们是国内一家主要生产酱香型白酒的企业,最近接到不少海外订单,故想咨询:出口此类产品时,需要注意什么?
天津读者 王女士
王女士:
白酒是世界七大蒸馏酒之一,其以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麸曲、酶制剂及酵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调而成,酒质无色(或微黄)透明,气味芳香纯正,入口绵甜爽净。
白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4版)第22章中的税号为2208.9020,中文列目名称为白酒,对应的英文为Chinese Baijiu,检验检疫类别为R/S。
■ 出口备案
依据相关规定,出口白酒企业需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过程持续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以及进口国(地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需办理注册登记。
以上备案均可通过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网上办事平台完成。
■ 出口申报前监管申请
白酒出口商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凭合同、发票、装箱单、出厂合格证明等必要凭证,向出口白酒生产企业所在地海关提出出口申报前监管申请。申请时,应当将出口白酒按照品名、规格、数/重量、生产日期逐一申报。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白酒符合进口国家(地区)标准或合同要求。
■ 现场检验检疫
所在地海关将根据系统检验要求,对无需查验或送检的白酒直接实施综合评定;对需查验的白酒实施现场查验,查验内容包括货证相符情况、产品感官性状、产品包装、数/重量及运输工具、存放场所的卫生状况等。对需查验送检安全指标的白酒,在现场查验时抽取样品,并送实验室检测。海关对申请出口白酒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结合抽样检验、风险监测、现场查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经评定合格的,准予出口,形成电子底账数据,向企业反馈电子底账单号,按规定签发相关单证。经评定不合格的,签发不合格通知单,不准出口。企业凭电子底账及合同、发票、装箱单、出厂合格证明等必要的凭证报关。
■ 出口企业需要关注的事项
(1)加强白酒法规标准研究
出口酒类企业应加强对甲醇、重金属、氰化物、塑化剂等涉及白酒安全卫生指标的研究与控制,确保出口白酒生产、加工、贮存过程持续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进口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协定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2)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供应商评估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出口食品追溯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酿酒粮食原料源头入厂把关,严控黄曲霉毒素等真菌毒素超标,改进升级生产工艺和设施设备,确保不会出现因容器设备造成塑化剂等非发酵物质迁移至白酒的事故发生。
(3)重视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信息
出口酒类企业应当在运输包装上标注生产企业备案号、产品品名、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确保出口产品可追溯,同时要符合进口国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要求。
(天津海关所属宁河海关查检科三级主办 张万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