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宁远:精准把脉 守好村集体“钱袋子”

本文转自:人民网-湖南频道

“真没想到,举报后没多久,镇纪委就把我们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某亮虚报冒领村集体资金的问题查清了,还给了我们一个明白。”近日,湖南宁远县仁和镇大元湖村村民刘大爷对前来回访的镇纪委工作人员感慨道。

大元湖村是个典型的农业村,近年来在村集体的努力下,村庄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村民们的日子也越过越红火。然而,前段时间,一封举报信打破了这里的宁静,信中反映刘某亮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多名保洁员、防火员工资,冒领侵占村集体资金。

接到举报后,宁远县仁和镇纪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深入大元湖村展开调查。调查组通过查阅账目、走访村民、核对工资发放记录等多种方式,逐步揭开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刘某亮在担任书记期间,为了个人私利,竟然虚构了多名保洁员、防火员工资名单,将村集体资金30620元据为己有。这一行为严重损害了村集体利益,也引起了村民们的强烈不满。面对铁证如山,刘某亮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宁远县纪委监委依法依规对其进行了党纪处分,并责令其退还全部违法所得。

今年以来,宁远县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农村集体债务、工程项目管理等关键领域,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合基层监督力量,聚焦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县发现处置问题线索133件,立案120件处理处分77人,追缴资金229.62万元。

“村集体资金是大家的‘钱袋子’,一分一毫都不能乱花。”宁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对侵害村集体利益的行为零容忍,切实守护好村民们的‘钱袋子’。”(夏海波 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