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召开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新标准宣贯会
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近日,记者从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最近组织召开了电动自行车总经销商行政约谈暨强制性新标准宣贯会。通过行政约谈和政策宣贯,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和销售人员法规意识,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上,参会人员观看了《每周质量报告》电动自行车改装调查纪录片,从播报的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例中得到警示,强化学法守法意识。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质监办负责人组织学习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涉及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正式实施,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和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得生产、销售、进口。通过学习,参会人员对国家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新标准有了深入了解,有利于经销商在进货查验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围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市面上旧标准电动自行车库存积压问题,参会人员进行了讨论。各电动自行车总经销商纷纷表示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规定,积极主动与生产厂家联系,尽快解决旧标准货物积压问题,营造合法经营良好环境。
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要求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要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对接上级经销商协调处理库存车问题,主动排查消除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严禁非法改装加装行为,做到依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