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九小场所”业主的一封信

各位“九小场所”经营业主朋友们:小场所关系大民生。场所安全是我们经营、生产、工作、服务的根基,也关乎着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九小场所”业主朋友,切实承担起企业主体责任,积极主动配合好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筑牢“九小场所”安全防线。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东阿公安温馨提示如下:

一、场所火灾危险性

1.可燃物多,发生火灾后燃烧迅速,易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2.场所空间复杂,疏散通道狭窄,人员逃生难。

3.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多,电线私拉乱接,易发生火灾。4.电动自行车因线路短路容易引起火灾,停放室内火灾危险性大。

二、场所火灾特点

1.燃烧猛烈,容易形成大面积燃烧。

2.疏散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3.烟雾密集,烟气严重侵害被困人员。

4.水源缺乏,灭火救援难度大。

三、场所消防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场所和场所包厢内设置消防安全“三提示”标语。

3.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坚持每日消防检查,及时做好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

4.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在门窗安装固定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不得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保证防火间距、防火分隔、防火分区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引起火灾。不得私接电线,大功率电器线路应单独穿管敷设。电动自行车不得停在场所内,应远离可燃物停放,不用时电池与车身卸离,不得超时充电。人走时必须“关火、关电、关气”。

6.不得违法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7.严禁违规设置人员住宿。

8.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全体员工做到“一懂四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向119报警,讲清失火地点、现场情况、是否有人员被困)、会检查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9.严格控制在场人数,并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一旦发生火灾,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不得贪恋财物重返火场。

10.结合场所实际制定具体火灾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如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不得使用、营业。

各位“九小场所”业主朋友,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全面消除身边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携手共创平安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

东阿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