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小区“暖心车棚”让电动车有了“新家”

通讯员 孙悦平 褚召峰 韩长清

“新的电动车车棚很敞亮,以后充电有地儿了,还能遮风挡雪,这下可方便了。” 近日,旅游经济开发区高铁片区泰山院子小区新建的电动自行车棚收获了小区居民的一致点赞。一排排楼栋间设置有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车棚内电动车整齐有序停放,方便居民充电的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停放秩序,消除了安全隐患……在我市今年既有住宅小区改造项目中,这样的电动自行车棚几乎成为了改造的“标配”。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大量使用,既有住宅小区充电设施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飞线充电”等行为也给小区居民埋下了安全隐患,成为困扰居民的“烦心事”。为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今年,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既有住宅小区改造和我市实际情况,牵头制定了《泰安市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纳入既有住宅小区改造工程。今年全市改造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100余处,安装充电设施接口2000余个,进一步解决了居民停车难、充电难的问题。

据了解,《工作方案》明确,已建成的既有住宅小区的,由社区居委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为建设实施主体;已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也可委托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建设实施主体。小区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建设,根据每个小区的实际情况(包括小区用地建设开发情况、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等)进行科学选址和布局;在既有住宅小区内利用公共空间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只需办理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增设的小区充电设施遮雨棚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占地面积不计入建筑密度,不再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不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等其他费用。《工作方案》还明确了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建设流程为制定规划设计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征求业主意见、将规划设计方案报属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核等内容。

今年以来,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新建居住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阶段,提出规划建设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同时,结合城市公共空间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设施供给情况,提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相关规划设计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棚设置,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助力营造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