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方案 组织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

财政部今天(12月27日)对外发布通知,印发《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方案》,选取部分中央部门、中央企业和地方财政部门,从2025年初至2026年底,组织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具体的试点单位包括:

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中央部门开展试点;

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央企业开展试点;

在北京、河北等地方财政部门开展试点。

根据方案,从2025年初到2026年底,选择这些试点单位,围绕数据资产台账编制、登记、授权运营、收益分配、交易流通等重点环节,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规范数据资产管理流程。

方案明确,试点单位开展数据资产管理工作,应秉持谨慎性原则开展可研论证和尽职调查,对外授权使用数据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估,严防数据资产价值应用风险。严禁利用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进行担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严禁行政事业单位借授权有偿使用数据资产的名义,变相虚增财政收入。

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中国科协等中央部门开展试点;

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央企业开展试点;

在北京、河北、大连、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深圳、广西、贵州、云南等地方财政部门开展试点。

(总台央视记者 田琪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