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河北新闻网讯(聂建宾、王育民)1月1日,《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这是我省首部由设区市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域制定的政府规章。办法着眼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监督等工作。

办法共6章44条,内容包括总则、缴存、提取和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办法确定了住房公积金的含义及权益归属,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及部门协同配合机制。

针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环节,办法在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欠缴补缴、列支来源、余额提取、贷款申请、增值收益等方面,根据具体情形分别规定了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职工本人的权利和义务。

与此同时,办法还明确了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责,提出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协调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治理违规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举措,并对单位和缴存职工发生的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具体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