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多彩时评:常用党纪这面“镜子”正衣冠

作者:鱼予

在2024年12月26日至27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功能,又有保障激励作用。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纪律既明确了不能触碰的底线和边界,也为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大胆干事提供了行动准绳。遵规守纪,就会拥有干事创业的充分自由和广阔空间。”

纪律犹如一面镜子。在《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对照党规党纪,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反复照一照,能够照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我们正衣冠、端品行。无数事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而如何防微杜渐,需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从严从实检身正己,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通过对党纪学习,进一步扎紧制度篱笆,亮出不可触碰的底线,时常为每一名党员干部敲响“警醒钟”。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立德本质上是对个人精神世界的塑造。焦裕禄同志去世后,人们在其病床的枕头下发现两本书,一本是《毛泽东选集》,一本是《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彰显了党员干部要履行好党和人民所赋予的职责使命,就必须坚持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努力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既恪守纪律底线,又要为党和人民坚持不懈的干事创业。

“严”是党与生俱来的内在禀赋,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而衡量党员干部政德不仅要看他是怎么说的,更要看他是怎么做的。尤其是要通过具体化“对焦”党纪,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加强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做到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用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加强对党纪的学习运用,堵住思想“漏洞”打好行为“补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进而规范言行,夯实思想“防线”。

执纪必严。常用党纪“镜子”正衣冠,要敢管敢严、长管长严。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这不仅要做纪律上的“明白人”,还要做落实上的“行动派”。每一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准绳,严格执行各项纪律,争做遵纪守规的模范。监督部门更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以严的措施管住干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不放过、不放纵,确保党纪党规刚性约束。

“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找准切入点、抓住关注点,用实际行动阐释遵规守纪大道理。实现党的纪律与干事创业的统一,既要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又要严明党的纪律戒尺。不断增强纪律观念,不断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激荡精神源泉,夯实思想根基,用贴切“接地气”的党规党纪学习形式,让所有党员干部对党纪入脑、入心,引发党员干部思想的共鸣,将规行这把戒尺高悬于心。

一审:叶力

二审:陈鹏

三审: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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