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起诉百度文库:文章变考题、署名被篡改后在网上付费下载

“我的文章不知道为什么变成了湖南省娄底市的试题,署名还是一个不认识的名字。”四川省作家协会会员、作家彭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两年前他在无意间查阅自己曾写过的一篇名为《遇见陈彼得》的文章时发现,该文章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在湖南省娄底市2020至2021学年的中学月考语文试卷中,并在百度文库等平台付费下载,署名也从他本人变成了不认识的“汪微微”。

对此,彭先生向百度文库公司所在地提起诉讼,认为平台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北京互联网法院已于8月6日受理此案。

文章变试题在百度文库付费下载

作者:涉嫌侵权

据彭先生讲述,《遇见陈彼得》一文是他在工作中与资深音乐人陈彼得交谈后,有感而发写下的一篇散文,于2019年4月1日首发在《成都日报》第11版。但为何文章会出现在语文试卷中,并在百度文库付费下载,连署名也被篡改,他有些不解。

搜索显示《遇见陈彼得先生》的作者为彭先生

他说,此前湖南省娄底市相关教育部门、百度文库等并未与他有过联系,该文章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被商用,已构成侵权。为了维权,他去年向百度文库发出律师函,之后百度文库删除了涉及该文章的部分文档,但并未有明确的说法及赔偿。且在此期间,他发现依旧有新的错误文档出现,才决定上诉。

在他看来,作品用到试卷上有公共价值,在合理范围内使用是可以的,但文章的版权属于作家,至少要尽到告知义务,“是尊重作者,也是尊重版权。”他认为出题人不负责;其次,百度文库等平台在未尽到核实义务的情况下将文章拿去付费下载,侵犯了自己的版权。

文章为何出现在学校试卷上?谁上传的网络?

百度文库:由用户上传

记者看到,这篇署名为“汪微微”的《遇见陈彼得》一文在百度文库中已删除,但百度题库中仍存在,该题目热度30.3万,若要下载,需付费购买VIP。

百度试题还有署名为“汪微微”的文章

错误署名的文章为何会出现在学校月考试卷?

记者从娄底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考试院只负责高考、学考等国家教育考试,月考级别的试卷一般由学校自主命题,大概率由学校老师所出,因此无法查到该套试卷的源头。

对此,百度题库客服人员表示,题库中的资源来源于百度教育、不挂科(百度旗下APP)等,都是由用户自行上传的。记者了解到,试卷类文档一般是由老师等群体上传,但由于涉及隐私,客服人员无法提供用户的信息。

在记者提及上传的文章署名等有误后,客服让记者将文档链接及身份证明发给他们,“会进行删除”。客服表示,对于用户上传的内容,他们一般都会进行审核。若文章有误,对当事人造成损失,可以寻求执法机关的帮助,他们也会配合进行调证工作,但目前针对类似问题平台“没有赔偿方案”。针对该事件中百度文库方是否有责任,客服并未正面回应,“我们坚决反对任何侵权行为,一经发现会立刻进行处理。”

搜索显示文档已删除

在彭先生方看来,即使文档是由第三人上传发布,也不适用“避风港原则”(平台收到通知后删除侵权内容),因为平台负有审查义务,也有足够的技术手段进行甄别,即使不构成直接侵权,也构成间接侵权、帮助侵权,“不能因为是用户上传就可以免责。”

对话错误署名者:

并不知情,也想纠正但无途径

记者辗转联系上被署名的“作者”汪微微女士。她告诉记者,她平时的确有写作的习惯,也发表过多篇文章,但对这件事她也很疑惑。因为在此之前,就有读者看到这篇文章后询问过她,“但这篇文章不是我的,作者是谁我也不知道。”她也不明白为什么会署她的名。由于无从得知文章来源,也不知道找谁去纠正署名,只能不了了之。

汪微微女士向记者透露,她也有过同样的经历,“我有很多文章被出成试卷,都没人跟我联系。”有的署名也是错误的,但她并未维权,因为维权成本太高,“有可能耗费大量时间最终只拿到很低的稿费。”在她看来,中、高考试卷会严谨一些,“但老师或学校自己出的卷子就不一定了。”她希望出试卷者在这方面能更严谨。

记者了解到,彭先生已向百度文库公司所在地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侵权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共计1.4万元,北京互联网法院已于8月6日受理此案。

彭先生说,现实中有不少被侵权的作家,由于维权成本高而作罢,“打官司就要花钱做公证,起码1000多元。”他此次起诉,是希望让更多人关注到版权问题,“不能损害大家的积极性。”

律师说法:

应要求百度文库商业使用后支付报酬

并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法律部部长刘坤律师认为:从学校角度来说,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为了教学少量使用他人作品是可以的,但如果故意侵害原作者署名权,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学校目前可能还需要对为何署名“汪微微”进行说明和举证。

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吴敏律师也表示,试卷具有教育公益性,可以理解为合理使用,但本案中并未正确署名,侵害了作者的署名权。

另外,刘坤律师表示,从平台角度来说,基于“避风港”原则,平台主要承担删除下架义务。但是本案中权利人之前已经向平台投诉反应,但平台仅下架了部分内容,疏于管理,因此应当承担责任,这也就是我们著作权保护的“红旗原则”(当侵权事实显而易见时,网络服务提供者不能假装看不见,或者以不知道侵权为由推脱责任)。

吴敏表示,百度文库在网络留存错误文档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并对部分文档在百度题库中进行VIP收费,侵犯了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彭先生有权向百度文库要求其商业使用后支付报酬并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同时,刘坤律师认为,从汪微微的角度来说,并非她本人主动署名别人的文章,所以不构成对他人署名权的侵害。反而是她的名字被擅自使用,她也有权向肇事者主张姓名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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