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大领导!” 一句话骗了70余万元

谎称认识领导

万事皆可运作

许以丰厚酬劳

案情回顾

2022年10月,被害人郑某某、段某为办理萤石矿探矿权转采矿权手续,经连某某介绍与被告人张某某见面,并请托张某某帮忙办理。张某某表示自己认识领导,有关系能办理。郑某某等人告知张某某,只要办好,就支付相关办理手续费用。

张某某为骗取办理手续费用,私刻镇政府、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三个单位的假公章,以加盖假公章的方式,伪造已通过镇政府、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审批的假象,陆续向郑某某等人索要手续费累计85万余元。案发期间,张某某退还被害人14.5万元。

法院审理

永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70.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有犯罪前科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被告人张某某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提醒

不管办理什么手续

都必须通过正当合法途径

切莫病急乱投医

掉入“关系网”的骗局

来源:综合永丰法院、吉安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