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改实施,餐厅还禁烟吗?
大皖新闻讯 1月20日起,修改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一)宾馆、旅店、招待所;”此处有所改动,原稿为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明确: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前不久,演员徐娇劝阻餐厅抽烟的行为引发广泛关注,禁烟成为热门话题。条例中将公共场所原本包括的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删除。有人疑惑:这是否意味着室内餐厅等地从此不禁烟了?该管理条例应该如何解读?
1月23日,大皖新闻记者采访了北京君泽君(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汪超。汪超表示,这种理解存在误区,餐厅、酒吧虽然已不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管辖范围内。不过,它们还是公共场所,所以依旧要落实控烟管理。
条例为什么会做如此改动?
“此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修改,是为了从根源上避免卫生部门与食药监管部门在发证和监管工作上的重复,让整个管理流程更加清晰、高效。”汪超表示,此次修改与餐厅作为公共场所落实禁烟无关。因为该条例适用范围有限,仅从卫生安全管理角度,但一般意义上的“公共场所”范围更广。
汪超进一步说明,早在2016年,国务院为优化餐饮场所的管理,进行了许可整合。原本由卫生部门负责核发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的卫生许可证,整合后取消了卫生部门的这项核发权限,统一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涵盖了原本卫生许可中涉及食品安全的部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对公共场所的调整与之相适配。
过去,餐饮企业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同时接受多部门的监管,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来应对,运营成本大幅增加。如今删去相关场所规定后,企业只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食药监管部门一家的主要监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主要目的是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删去这5处场所后,卫生部门可以将有限的人力、物力和监管资源,从原本餐饮场所的监管中释放出来,集中投入到住宿、洗浴、文化娱乐等重点领域的卫生监管工作中,提升监管效率,切实保障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
新规实施,餐厅酒吧还“禁烟”吗?
一般来说,公共场所是提供公众进行工作、学习、经济、文化、社交、娱乐、体育、参观、医疗、卫生、休息、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的总称。
随着新规落地,餐厅、酒吧不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管辖范围内,那还禁烟吗?
“当然要禁烟!”汪超说,条例适用的公共场所范围小,主要是基于卫生管理角度,范围限定严格,目的是保障特定场所卫生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权益。但餐厅酒吧依旧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共场所,所以依旧要落实控烟管理。
对于控烟管理,汪超认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重点在于卫生管理,适用范围有限,并非专门用来管控吸烟行为的法规。其配套的《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虽有禁烟相关内容,但由于没有对应的处罚手段,更多只能起到提倡和引导作用,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
“在实际的控烟执法中,目前各地主要依靠当地专门制定的控烟法规。这也导致不同地区对餐厅、酒吧的控烟要求和执行力度大不相同。比如有的城市规定餐厅内划分无烟区,而有的地区可能对酒吧的吸烟管理更为严格。”汪超表示,餐厅、酒吧等公共场所控烟管理不可少,但具体该如何控烟得按照当地法规来执行。
大皖新闻记者 汪艳
编辑 许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