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私家车接单,出交通事故后申请保险理赔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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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武汉的周先生向经视直播反映,他购买了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新能源汽车,并购买了保险。2024年10月底,周先生用车时发生了单方面的交通事故,于是周先生立刻联系了保险公司。将车辆送去维修后,周先生本以为可以按照正常流程申请理赔,但不久后,周先生突然发现,保险公司向他发了拒赔通知书并表示,周先生用该车辆接单运营,改变了用车性质。但周先生表示,事故并不是在跑网约车时发生,而且自己也难以承受3.5万元的维修费。对此,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解释,周先生购买的是非营业保险,但是将私家车接单运营,实际上已改变了车辆使用性质,从而增加了车辆的危险程度。然而,他并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那么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如果是营运车辆,在具备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应购买营运车辆保险。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侯志勇律师表示,车辆性质更为营运以后,由于车辆的使用次数、行驶距离、载客数量等与自用状态下的车辆相比均会显著增加,而这些因素必然会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增加,未向保险公司履行法定的通知义务,保险公司在商业险上拒绝赔付保险金于法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