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武冈市纪委监委:集中清查 让公租房成为“公平房”

本文转自:人民网-湖南频道

近日,湖南武冈市秦桥镇秦桥村一支部党员唐某某、辕门口街道鳌山社区三支部党员张某某等3人,因购房或购私家小车后未及时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报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配合办理了公租房腾退手续。这是武冈市纪委监委统筹“室组地”力量靠前监督,深入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集中清查行动,让公租房成为“公平房”的一个例证。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是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户、外来务工人员安居问题的惠民工程和民心工程。今年以来,武冈市纪委监委把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集中清查行动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持续提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回应关切,督促市住建局、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保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协同联动,对入住对象及家庭成员逐一开展信息比对,重点对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或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占用公共资源等违规情况进行集中清查,用实际行动确保群众“住有所居”。今年,已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23户,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1342户161万余元。

武冈市纪委立足再监督职责,紧盯申报审核、资金使用、租赁管理、租金收缴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采取在各公租房小区公开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行为举报电话和设置举报箱、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宣传手册、设立政策咨询台等方式,强化群众维权意识,畅通举报渠道,拓宽线索来源。通过大数据比对、不动产登记和商品房交易系统查询等方式,对公共租赁住房住户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收入、车辆及工作等信息进行比对,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清退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住户,严肃查处违规领取租赁补贴、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闲置和违规转租、转借、转让、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等行为,让公共租赁住房真正成为困难群众租得到、住得起的“暖心房”。

武冈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廉政风险和制度漏洞,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提示函,督促住建等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核查机制,推动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厘清责任清单,加强单位之间的协调与沟通,把阳光操作贯穿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和后续管理的全过程,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现已对新东、枧道等11个集中连片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的2247户住户6741人进行集中清查,清退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住户29户,收回违规领取租赁补贴2户2800元,及时收缴入库租金35万余元,发现问题线索6个,立案6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武冈市纪委监委将聚焦民生“小切口”持续发力,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可感可及的“实事清单”,以监督“力度”保障民生“温度”,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规范化管理,持续巩固拓展集中清查行动成效,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周维标 顾国云 李红勇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