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使用“食安封签”? 南京开出首张警告罚单

南报网讯(记者黄琳燕通讯员宁市轩)“你好!这家店外卖无封签,我多次宣导,均不予理睬。”“收到,我们马上到。”近日,秦淮区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支队“秦先锋”外卖骑手志愿者林西(化名)在配送过程中,发现某餐饮店存在外卖未封签的情况,在向商家宣导未见明显成效后,通过“宁食安”小程序上传了相关线索。

秦淮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后,立即出动执法人员展开调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对配送的直接入口食品,未按要求使用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予以封口。执法人员按照《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同时指导商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封签使用,防止配送过程产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这也是南京市场监管部门对外卖商家未使用“食安封签”开出的首张警告罚单。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的南京市地方标准《餐饮外卖一次性封签使用规范》,“食安封签”是指为保障外卖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人为拆启或意外破坏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主要分为纸质不干胶材质的易碎贴封签、塑料单向封扣、扎口胶带封条或其他材质封签。“食安封签”一次性使用、开启后封签或外包装易损坏、破坏后无法恢复原状。

“食安封签”是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有效措施,外卖商家应积极落实。根据《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对配送的直接入口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未使用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予以封口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小封签”保障食品“大安全”。南京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若收到没有“食安封签”的餐饮外卖,有权拒收,同时可以拨打12315热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