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企业“内鬼”,挽损45万元 石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

本文转自:人民网-湖南频道

11月5日,石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职务侵占案,犯罪嫌疑人曾某某(男,47岁,石门县人)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7月10日,经侦大队接到石门县三圣乡杜家岗社区某加油站老板黄先生报警,称员工曾某某盗窃店内公款数十万元。接警后,经侦大队高度重视,迅速展开侦破工作,次日,即将犯罪嫌疑人曾某某成功抓获。

经查,2022年3月,该加油站负责加油收账的加油员曾某某偶然发现黄先生存放钱包和记账本的两个抽屉都未锁紧,能够轻松开启,遂心生贪念。每逢黄先生不在加油站,曾某某便先用雨伞遮挡监控或调整监控角度,打开抽屉盗窃现金,同时还私自篡改记账本上的账目。直至今年7月10日,黄先生无意间发现现金丢失,记账本上账现不符,暗中观察一番才发现出了“内鬼”。现已查明,曾某某共侵占加油款50余万元,其中篡改记账本记录现金金额数十笔,盗取现金金额9万余元。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对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企业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除平时花销,将存放家中的45万元现金退还给黄先生。

今年以来,经侦大队围绕创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规范涉企案件快速侦办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企经济犯罪,先后侦破2起职务侵占案、2起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移送起诉5人,挽回经济损失166.9万元,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陈雅蓉、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