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案说法 | “内部渠道”卖房实则是诈骗陷阱 法院提醒大众购房需谨慎

南海网1月13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面对“内部渠道”能购买到低价房屋,你能否抵挡住这样的诱惑?近日,文昌法院审结一起以“卖房”为由头的诈骗案,依法追究诈骗人员刑事责任,同时也告诫大众购房需谨慎。

2021年年初,海南房屋买卖市场行情较好,自以为聪明的贾某瞄准时机,加入卖房“中介”的大军。贾某找到身边的好友,声称自己有内部渠道,可以在海口市购买低价房屋,他凭借着一张巧嘴,成功吸引小乙等三人的注意。面对这种购房优惠行为,三人兴奋不已,应贾某要求,三人迅速向贾某转账支付购房押金共计61万元,期待着低价购房的美梦成真。

可谁能想到,这些钱竟都被贾某拿去还债和享受生活。小乙三人在多次催促交房无果后,终于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随即要求贾某退还购房押金。

此时,贾某又玩起了“躲猫猫”,但是给三人出具《欠款说明书》,声称1个月内会还清欠款。然而,贾某事后以各种理由无限期地拖延还款。小乙等人在漫长的等待仍旧无果后,无奈又气愤地选择报警。

案发前,贾某及其家属已退还小乙等三人44万元,仍余17万元未退还。2023年11月,贾某被派出所传唤到案,后其亲属代为向小乙等三人退还剩余的17万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文昌法院经审理认为,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多次实施诈骗、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部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贾某被判处相应的刑罚。贾某认为量刑不当,提起上诉,二审期间,贾某没有提交新的证据,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提醒:

文昌法院提醒广大群众,面对五花八门的房屋中介信息,购房者一定要提高警惕。所谓的“低价好房”、“内部价房”,勿看,勿轻信,更勿动心。购房前一定要事先了解相关购房政策,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还要仔细核实相关信息,不要偏听偏信。如果发现上当受骗,应立刻停止交易,并向警方报警。南海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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