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功率电动车充电费有升有降
电动自行车充电作为民生事项,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对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即实施价费分离。江西亦出台相关文件,对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政策进行贯彻落实。
近期,有部分居民反映,价费分离后的充电费用“涨价”了。对此,记者走访了南昌市多个小区和充电桩企业进行了调查。
部分居民反映充电服务费有点高
记者梳理发现,2024年6月至今,大江网《问政江西》已转办253条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的帖子,其中大多数是关于新规实施后费用上涨、小区充电桩收费高、不同区域收费相差大等情况。
据南昌市中凯蓝域小区居民张女士反映,其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2024年底开始涨了,原本充电桩采取按时收费,最低档收费为1元充4小时,现在按实际充电量收费,电费0.62元/千瓦时,服务费1.2元/千瓦时,最低档位0.96千瓦时电的标价为1.74元。
“之前按时收费,大家对4小时内充了多少电没有概念,直到价费分离后,才知道服务费竟然这么高,几乎是电费的两倍。”张女士说道,她对比了周边小区和外围商圈的充电价格,大多数都是0.7元/千瓦时。“为何不同区域价格会相差如此之大?”张女士十分疑惑。
张女士表示,对比新规推出前后的两个最低收费档位,花费1元充4小时,电动车虽未充满,也能正常使用;花费1.74元充0.96千瓦时电,单次充电量似乎高一些,但实际体验下来和之前差别不大。
此外,南昌市青云谱区保利洪源泰府小区、南昌县银亿上尚城小区、新余市北湖帝景小区、赣州经开区黄金家园小区等小区业主也反映,在实施价费分离后,小区充电费有所上涨。
服务商:充电服务费与成本投入相关
根据《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规定,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严格落实有关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针对张女士的疑问,记者联系了其小区充电桩安装企业南昌捷绿讯公司,该公司毛姓负责人透露,目前南昌市充电桩企业数量有四五十家,主要采取的服务费收取方式有两种,分别是按时计费和按实际充电量计费。而在中凯蓝域小区,实行的就是按实际充电量计费。
该毛姓负责人称,中凯蓝域小区的充电服务费是根据附近区域的市场价格综合制定的,目前,南昌市充电服务费大多在0.12元/小时至0.28元/小时之间(充电桩功率在500瓦以内),企业在定价上也是参考了周边小区及商圈充电桩的价格,取了一个中间值。
此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设备维护、人工运营等成本也会体现在价格上。例如,中凯蓝域小区在充电桩企业入驻前,本身设施不完善,其车棚是由南昌捷绿讯公司出资搭建的,因此服务费也会相对高一些。毛姓负责人称,在收费模式变更后,他也会听取业主意见,保证定价更公平合理。
近日,张女士告诉记者,经过中凯蓝域小区业主的集体反映,南昌捷绿讯公司已同意下调费用,最低档位0.96千瓦时电的费用已降至1.5元左右。“尽管这还未达到业主的预期,但也提醒了充电桩企业应当在定价上重视业主的意见。”张女士说道。
大功率电动车充电费有所增加,小功率充电更优惠
针对业主反映的“涨价”问题,记者分别采访了按时计费和按实际充电量计费的两家充电桩企业。
对于按实际充电量计费的中凯蓝域小区,毛姓负责人表示,新政策公布后,在收费方式上确实产生变化,但是总体来看,他们的收益并没有上涨。之前采用按时计费,同等时间小功率电动车充得少,大功率电动车充得多,小功率电动车在充电单价上会比大功率电动车更贵。现在按实际充电量收费,大、小功率电动车在充电单价上持平,因此大功率电动车车主会感到“涨价”了,而小功率电动车充电实际上比之前更优惠。
“此外,不论功率大小,要完全充满一辆电动车通常需要花费7至8个小时,而许多人充电时间并没有这么长。”毛姓负责人称。现在电动车普遍使用三段式充电器,第一阶段是恒流阶段,充电桩持续输入恒定电流,也是电量快速增长的阶段;第二阶段是恒压阶段,电池组的端电压保持不变,随着电池越充越满,电流会慢慢降低,充电速度也会越来越慢;最后进入浮充阶段,充电器的“红灯”跳转为“绿灯”。
“以前1元充4小时,电池基本上还处于恒流阶段就会停止充电,电池饱和度也能达到百分之七八十。对于这部分习惯‘短充’(5小时以内)的用户来说,确实按之前充电时长收费更划算。”毛姓负责人表示,但他仍然认为按实际电量定价是更准确、更公平的做法。
而在采取按时计费的南昌县银亿上尚城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单位“益星充电”调整收费模式后,也引发了业主争议。
“益星充电”负责人表示,银亿上尚城小区在变更收费标准前,按充电功率300瓦以下0.25元/小时的标准收费。现在更改为服务费200瓦以下0.13元/小时,200瓦至300瓦0.15元/小时,电费0.62元/千瓦时。实施阶梯计价后,大功率电动车充电费用也有所上升,但小功率电动车费用有所下降。“除个别充电功率接近区间上限且习惯‘短充’的用户每次充电费用略有提高外,绝大部分用户充电费用是降低的。”“益星充电”负责人说道。
已有外省规定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上限
“从大多数业主心理预期来看,服务费的价格应该是不能超过电费的。”新余市北湖帝景小区业主李先生介绍,其小区目前的充电服务费价格是0.16元/小时,一辆电动车充满自停的花费中,电费与服务费的比例约在2∶3,与周边小区相比并不便宜。李先生表示,因服务费遵循市场调节价,且小区充电桩企业已与开发商签订长期合同,业主们仅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说服充电桩企业降低价格。
对此,记者查询了省外电动自行车服务费的相关规定。2023年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做好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提到了对充电服务费设上限的规定。
该文件规定,服务费包括场地租金、设施设备折旧、人工费和合理回报。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体现集中充电公益属性原则,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受委托的物业等,与经营者协商确定,实行明码标价。充分考虑集中充电公共服务属性,合同各方充分协商合理确定服务费标准,按充电量计费的服务费一般每千瓦时不超过0.20元,按充电次数计费的服务费每次不超过0.10元。
进一步优化措施降低充电服务费
针对当前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现象,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邓永民博士认为,实施价费分离前,电动车充电收费透明度不高,车主们对自己的充电费用没有清晰的认识,现在许多企业调整收费方式,出现了价格波动,属于正常现象。从长远来看,要求价费分离,明确服务企业收取的电费、服务费,能保证充电费用不会被随意提高,乱收费现象会大大减少,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的《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以及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文件来看,明确提出规范充电收费行为,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
邓永民表示,下一步,政府和企业应当形成合力,进一步细化措施来落实该项政策。从政府方面来看,可以出台充电服务费的价格上限政策,严格把控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对充电设施建设企业给予财政补贴和运营补贴,推动充电设施技术标准的统一,降低充电服务的成本等。从企业方面来看,可以优化采购降低设备成本,提高充电设施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率,通过提供增值服务来增加收入,利用充电设施的储能功能,参与电网的需求侧响应和能源管理,与电动车生产企业合作,共同推广电动车的销售和充电服务,通过规模效应降低充电服务费等。
万礼妍、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李运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