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77项重点 贵州持续开展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近日,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贵州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印发《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在2024年11月至2025年3月底,聚焦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严防死守、抓早抓小、源头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灾害发生。
专项整治行动在全面梳理分析贵州省近10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暴露出的重大风险基础上,明确77项重点排查整治内容,主要是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工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及库房厂房、木质连片村寨等方面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低温雨雪凝冻灾害等方面的重大风险隐患,以及重大基础设施等涉灾风险隐患。
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全面自查自改和深入督导检查两部分。其中,自查自改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所有企业和单位逐个场所、逐类风险、逐项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自查自改,并于每月底前向省安委办、省防减救灾办报送1次检查情况,2025年3月底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在深入督导检查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随机抽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督促指导企业和基层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结合区域和行业特点,抽调有关专家参与督导检查。
在工作实效方面,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原则,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反馈的问题隐患立行立改、持续整治;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推动责任措施落实到每一台设备、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流程、每一名操作人员;对重大典型问题隐患提级督办、警示曝光,推动问题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闭环整改、逐一销号,严防漏管失控引发灾害事故。
在灾害救助方面,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统计报送灾情,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科学分配救助款物,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重点关注低保对象、留守老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需求,精准有序做好冬春救助工作。
在应对处置方面,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在元旦、春节等应急响应启动等重点时段,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制度,落实联合值守机制,重大事故灾害和重要敏感突发事件“1小时内”信息报送要求,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不断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配齐处置装备和应急力量,做好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准备和现场处置工作,科学开展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处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对负面敏感信息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
在问责问效方面,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省安委办、省防减救灾办组成工作组,适时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工作进度缓慢、走过场搞形式、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风险隐患引发事故灾害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专项整治行动特别强调,自查自改排查整治隐患不局限于现场,还包括制度上的缺陷和管理上的漏洞;督导检查要力戒形式主义,将检查与服务并重,既帮助查找问题又指导解决问题。尤其是按照行业领域,对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责任单位进行逐一明确,一目了然,可操作性强。
此外,为把专项整治行动抓细抓实抓到位,省安委办、省防减救灾办还同步下发今冬明春安全防范工作提示函,对重点行业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安全防控,以及冬春季节重大自然灾害防范应对等工作进行明确,确保今冬明春全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来源: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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