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东湖评论:整治形式主义切忌“形式主义化”
近日,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身为党员干部,必须敢于向形式主义亮剑,提升思想高度、加大整改力度,规范问责尺度,杜绝整治工作“形式主义化”。
纠正错误政绩观,前提在于提高思想理论水平。身为党员干部,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坚持自我革命,深刻剖析检查政绩观错位的现实危害,坚决清除思想上的顽瘴痼疾,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持续筑牢过紧日子思想,弘扬艰苦朴素的光荣传统,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把宝贵资金用在紧要处和工作急需上。只有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政绩体现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坚决不打私心“小算盘”,从严整治一些形式主义的“乱折腾”,才能避免陷入“越干越浮”的迷茫与困境。
“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整改整治工作抓得深不深、实不实,主要看解决问题到不到位、人民群众满不满意。整改工作要以真正为群众解决可感可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问题整改不能只停留在“喊喊口号”“走走过场”,更不能口头整改、纸面整改、虚假整改,要勤出“单位门”,到干事创业的主战场、建功立业的第一线将措施落下去、把成效提上来,实行动态管理、滚动销号,盘活现有资源,才能真正将问题“一竿子插到底”。要处理好一般与个别、主要与次要、普遍与特殊的关系,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既“立当下”又“管长远”,用结果说话、用成效交账。
近年来,随着问责工作的有力有序推进,一些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受到了严肃问责,在全党上下形成了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大抓落实的良好风气。然而,某些地方和部门在问责工作中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一方面表现为对一些违法乱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另一方面则是对相关违纪行为问责过于泛化、扩大化、粗暴化。“一刀切”式问责、“甩锅”式问责屡屡出现,导致不少党员干部无辜“躺枪”、莫名“背锅”。问责工作必须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要掌握好问责的力度和范畴,既不能“高举轻打”,也不能“一棍打死”。要建立科学完善的问责机制,问责时要充分开展调查,查明真实原因,掌握客观事实,明确责任主体。同时要严格问责的执行程序和处理措施,做到既不放过、不宽容任何失责,也不冤枉、不棒杀任何尽责。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行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然而一些地方部门整改形式要么机械教条、矫枉过正,要么大张旗鼓、浓墨重彩,甚至急于求成、剑走偏锋,用一种形式主义去解决另一种形式主义,成为基层新的负担。党员干部,只有坚持提升思想高度,不断加大整改力度,逐步规范问责尺度,才能让形式主义整治真正落在实处。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江懿枫(武汉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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