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大! 驾驶人拄拐驾车,一查还是醉驾

我们常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有些人就是记不住!今天要说的这位驾驶人,腿部不适拄拐,竟还醉驾!真是酒瘾大开车瘾也大……

近日,交警在对一辆小型汽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刚打开车窗,一股浓浓的酒气扑鼻而来。让民警惊讶的是,驾驶人从驾驶室取出一副拐杖,移动和站立都需拐杖辅助。民警称:“拄拐了怎么还开车?”驾驶人称:“我有驾驶证,我有驾驶证!”

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驾驶人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8mg/100ml,已严重超出了醉驾标准。

经抽血检验,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4.9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王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交警提示

饮酒一分醉,驾驶十分险,提醒各位驾驶人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法律法规,请勿尝“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