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多彩时评:做学习贯彻宪法的践行者

作者:陈觉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当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300多项重要改革措施正深入有序展开。

步入新时代,党情国情的新变化给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提高法治素养,灵活运用,当好法治中国建设的“先锋官”“领头雁”和“践行者”。

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做学法普法的“先锋官”。老百姓常说,“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可见,党员干部是执法者就更应该是榜样者、垂范者。要党员干部必须加强学习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明确党的党员和依法治国的核心思想,带头学习宪法,维护法律的尊严的权威,依法办事,努力提高自身的法治思维及法治能力。与此同时,还要进行术业专攻,对自身所负责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深入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并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牢牢夯实信仰根基,在法制的规范下,合理用法,认真守法,要积极引导各筑牢法治理念之基。只有这样,才能带动其他党员干部群众主动学法、自觉守法,也才能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约束自身言行,时刻模范守法,做懂法守法的“领头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干部作为公众表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下,应责无旁贷地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依法自律,自律自省、遵章守纪,引导身边的朋友、家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可以做违法乱纪的事,不搞特权、不搞潜规则,在面对违法分子时,要勇于揭露,捍卫法律法规的权威;在面对诋毁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时,要敢于批驳,纠正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和言论,坚决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以行动来唤起公众的信任,以严律来赢得公众的信赖,以遵纪守法带头人之姿屹于百姓心中,切实保障人民的幸福安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做到依法履职,坚持公正用法,做执法用法的坚定“践行者”。“其身正,不令而行”。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一言一行都对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要保障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的发展,将就必须要将法治的推动作用、引领作用、规范作用充分发挥,将思想和行为统一,落实依法治国的方针,树立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的步伐。要牢记宪法红线不可逾越,宪法底线不可触碰,在做决策时严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自觉将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在司法体制改革、司法监督制约等方面深耕群众满意度。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做好表率,履行自身职责,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澎湃的法治力量。

一审:叶力

二审:陈鹏

三审: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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